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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干什么”“怎么聘”?教育部发布会详解 | 2022“教育新春”发布会②

微言教育     2022-02-17 12:53:32

2月17日上午,教育部举行2022“教育新春”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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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提要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

■《办法》将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拓展为六个方面,包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以及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

■《办法》规定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聘任计划,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组织学校选聘

■《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一起来听邓传淮司长的介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制定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2月27日以第52号部长令颁布,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治副校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法治工作部门参与、支持学校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2003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来,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成为教育管理的“助推器”,在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实践中也存在法治副校长配备不均衡、履职尽责能力不平衡,人员流动大、难以及时补充等问题。中央对法治副校长工作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要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法治副校长确定为法定制度,明确了相关职责。实践的发展和法律规定的变化,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构建各方参与的未成年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因此,教育部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中央政法委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出台了《办法》。

《办法》共20条,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一是明确调整范围。《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

二是拓展工作职责。《办法》将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拓展为六个方面,包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以及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明确职责,既能充分发挥各类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的优势,为更好履职提供依据,也有利于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能力、健全学校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三是完善管理体制。《办法》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规定了管理体制。在国家层面,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宏观政策,统筹指导地方开展法治副校长有关工作。在地方层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实践中已有的做法和当地实际统筹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本地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

四是健全聘任机制。《办法》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在政治、业务、身心健康、教育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由派出机关根据条件择优选派。为扩大选择范围,《办法》将年龄不超过65周岁、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也纳入聘任范围,希望更多热心教育的法治工作者贡献力量。在聘任机制上,《办法》规定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聘任计划,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组织学校选聘。《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同时,《办法》对任期及续聘等作出针对性规定,破解配备不平衡、聘任不及时、流动频繁等问题。

五是强化保障激励。《办法》规定,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和水平;派出机关要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工作量,明确为考核内容;学校要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办法》还明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要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办法》的贯彻落实以及发挥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制度优势,离不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的大力支持,也需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作为、细化责任。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指导各地各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准确理解《办法》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在5月1日《办法》正式实施前,各地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能够普遍知晓和理解《办法》的精神和要求。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制度,健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实现每所中小学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的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保障力度,推动将法治副校长培训纳入“国培计划”,鼓励各地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定期对本区域内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应当予以表彰、奖励或者会同派出机关联合予以表彰、奖励。

总之,我们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为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打造成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共同支持学校工作的靓丽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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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听江继海主任介绍人民法院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普法工作要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出席成立大会并再次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等作用,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国各地法院积极创新作为,大力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培育了很多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副校长品牌,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97件。例如,安徽、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高院均与当地教育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要求,已有2328家法院的13801名法官担任15332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有效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逐步形成了组织引领、问题导向、专业发力、突出实效的工作思路和机制。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好队伍。充分发挥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选任、培养出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建立一支优质的法治副校长队伍。根据学校需求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防范校园欺凌、性侵、诈骗、毒品等课程课件,培养专业讲师队伍,强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精准度。加强教学技能、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能力。

二是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作用。按照《办法》规定,进一步统筹优化审判资源,深化院校合作深度,实现法治副校长参与校园法治建设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人民法庭点多覆盖面广。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偏远地区的优势,切实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实落地。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要通过典型案例、开展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针对校园欺凌、性侵犯罪、利用网络犯罪等法治校园建设难点,精准施策,让尊崇法治成为学生的自觉。拓展法治服务广度,加强对教师和家长的法治培训,强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延伸效果。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解决好保障。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督促各级法院将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兼职副校长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对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且有突出贡献的人民法院给予表彰;将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纳入法官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优秀课件和优秀兼职副校长评选、表彰、奖励,激励形成积极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构建好体系。加强与教育、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协同、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无缝隙、全覆盖。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实施好《办法》,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良好的法治校园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起来听李峰副厅长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根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机关和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肩负着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动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发挥检察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主动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授法治课。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连续四年到北京二中讲授法治课,北京16个区的师生代表同步视频收看。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参加教育部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为全国6000余万名学生讲授法治课。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有近4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四级检察院共有15606名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3205名,实现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二是加强机制共建,凝聚法治副校长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在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支持下,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法治合力。最高检联合教育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共开展巡讲9.65万次,覆盖10.8万所学校和8050万名师生。各地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法院、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协助配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普法活动,打造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工作矩阵,涌现出重庆“莎姐”普法联盟等品牌。

三是补齐法治教育短板,推动法治副校长资源均衡配置。最高检要求优先保障偏远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和专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配置,尽量向农村、偏远、贫困地区倾斜更多的优质法治资源。最高检组织“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再出发——走进三区三州”活动,覆盖“三区三州”24个地、市、州的72个县(区),先后在108所学校开展巡讲170次,受众师生7.8万人。各地检察机关“送法进乡村”,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向法治资源薄弱地区延伸。河南检察机关实行网格化法治副校长进乡村,保障农村、偏远山区“送法进校园”全覆盖。

四是多措并举,提升法治副校长工作质效。检察机关围绕民法典、“两法”等研发精品法治课程,打造标准化课件库,推动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育。创新法治课形式,法治宣讲线上开花。浙江省录制法治教育网课260门,先后覆盖学校1780所、师生家长219万余人,取得良好法治教育效果。

一起来听廖崎处长介绍公安机关选派法治副校长助力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近年来,始终将保障广大师生安全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着力点,专门成立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教育部持续多年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选派30余万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有效维护了学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水平。公安部着力加强公安法治副校长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近年来组织编纂了《中小学法治辅导员读本》,开展“怎样当好法治副校长”征文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培育工作典型,不断提升公安法治副校长业务水平。同时,联合教育部印制了中小学生安全防范读本和安全教育宣传手册,为公安法治副校长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提供要素支撑。

二是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每年结合开学、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警营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全国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公安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性侵、防交通伤害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应急演练活动,配合开展对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指导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校园安全工作新方法、新思路,创新出台了校园安全“十个一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公安法治副校长定期深入学校指导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保卫责任人员,细化值班巡逻、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制度措施,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特别是在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防范化解涉校风险隐患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统筹多方资源,助力强化校园周边秩序维护。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推出“警校家”护校联盟、“公安局长护学”等新举措,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优势,指导学校健全公安民警(辅警)、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是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公安部将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工作主线,将校园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工作的紧迫性,按照《办法》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全力做好公安法治副校长推荐、委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法治副校长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推动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抓好法治安全教育,指导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主动对接学校和师生需求,积极解决中小学校面临的急难愁盼的问题,逐步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起来听刘汉银副局长介绍司法行政部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情况——

司法部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近年来,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法治素养。

一是坚持把青少年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2021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再次明确把青少年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强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二是指导各地司法行政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相关工作。积极培养、输送符合条件的人才担任法治副校长。充分利用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平台和资源,对法治副校长做好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的法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三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和全国新媒体普法矩阵发布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内容,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今年1月,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重点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等内容举办了青少年普法专项答题活动,答题网友超过2.87亿人次,有29.8万所大中小学校自觉组织参与答题。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把青少年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结合“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持之以恒地推动青少年普法不断深化。

一是加强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配合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信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积极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普法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把法治副校长任职经历和任职表现列入全国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内容,激励各地各部门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到法治副校长的教学工作中去。

三是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效能,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精准理解《办法》的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适应青少年特点,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制作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各类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责任编辑: 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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