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

江苏省出台文件推进五年制高职高质量发展

江苏教育报   王琼   2020-08-18 13:25:28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包括突出职业素养、优化布局结构等在内的4大方面11条主要任务,计划到“十四五”期末,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在学前教育、护理、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建成20个左右具五年制鲜明特色的示范性专业集群。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初中毕业为起点,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实行五年贯通培养的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意见》指出,五年制高职要围绕本设区市、本县(市、区)范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专业设置要符合专业训练起始年龄早、培养培训周期长、地方产业发展急需等基本要求,招生就业以当地为主。明确人才培养规格和培养层次定位,五年制高职主要培养生产一线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的办学行为既要立足初中毕业生实际,更要对标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

《意见》明确,现阶段全省五年制高职总体规模要保持相对稳定,比例控制在同期中职招生总规模的30%左右。要调整优化五年制高职办学主体,除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外,其他各类高等院校不再下设办学单位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现有下设办学单位原则在3年内逐步停止招生。已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独立设置高职院,原则上在3至5年内,在高中后三年制高职和初中后五年制高职两者中选择一种作为主要办学形式。通过建立办学单位退出机制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调减办学单位总数,今后3至5年全省调减到100个左右,原则上每个办学单位年招生规模为600至1000人并以五年制高职为主体,除特殊行业、专业外,年招生规模300人以下的办学单位逐步撤销,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办学单位。2022年前,分步推进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市、区)实现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全覆盖。

为提升五年制高职的教师队伍素质,《意见》要求拓宽兼职教师来源渠道,严格落实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新入职教师工作前两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半年以上。

在加强统筹协调方面,《意见》指出,省教育厅将在全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中,进一步明确江苏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总体战略、工作方针、事业规模、布局结构、发展及改革任务等;扩大五年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规模,探索开展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5+2)工作。


责任编辑: 陆芸